契税滯納金是否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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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買到房子後,要繳納契税和維修基金,之後只有拿着完税證明等資料才能辦理房產證,這時才擁有房子的真正產權。之前有過政策規定,契税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一旦逾期會產生滯納金,這對於購房者又是一筆不小的負擔。那麼購房契税滯納金是否取消了?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具體瞭解下。

契税滯納金是否取消了?

一、購房契税滯納金是否取消了?

契税滯納金是沒有取消的,只不過做了幾次調整後,契税和滯納金都有所降低。

1、購買新房子,需要業主收房子時候,90天內憑購房合同和買房子票據,身份證,户口本,婚姻證明,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交納契税和維修基金,手續費,憑完税證明,可以辦理房產證,逾期不辦,需要交納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罰金。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購房契税應該什麼時候繳納?

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備案日期(一般為合同第15頁的日期)後90日內交納,過期要收日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而維修基金需要購房者按照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契税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徵税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應繳税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三、契税的計税依據是什麼?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税依據。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3、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徵契税;交換價格不等時,由多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交納契税。

4、房屋附屬設施徵收契税的依據:

(1)採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房屋附屬設施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應按合同規定的總價款計徵契税。

(2)承受的房屋附屬設施權屬如為單獨計價的,按照當土確定的適用税率徵收契税;如與房屋統一計價的,適用與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通過上面的文章,小編告訴了大家目前購房契税滯納金是否取消,答案是否定的。按照最新政策,購房者繳納契税逾期的話,要承擔一定的滯納金,每天按照滯納款的萬分之五計算。因此,對於廣大購房者來説,一定要儘快的履行納税義務,否則時間一久,滯納金也會是一筆不小的金額,給購房者造成白白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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