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拒絕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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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拒絕支付違約金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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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拒絕支付違約金怎麼辦,不給違約金如何處理?

一、開發商拒絕支付違約金怎麼辦?開發商不給違約金如何處理?向法院起訴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規定的違約金屬於合同的一部分,當事人應當嚴格履行。但現實中,很少有人心甘情願支付合同規定的違約金,因此開發商拒絕支付違約金是屢見不鮮的事情。在開發商拒絕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應該怎麼辦呢?由於商品房買賣合同雖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並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也就是説,法院不能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作為執行的依據,而只能作為審判的依據。法院必須先要審查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違約金條款是否有效,然後再作出相應判決,最後法院以該判決書作為執行的依據。因此,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了違約金,而開發商拒絕支付違約金的,那麼購房者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開發商支付違約金。如果法院支持了購房者的主張,那麼開發商就必須支付違約金。二、開發商拒絕支付違約金怎麼辦?開發商不給違約金如何處理?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執行文書包括髮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以及依法應由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它們一經確定,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申請人,又稱被執行人。申請人是勝訴的一方,被申請人是敗訴的一方。因此,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了違約金,但開發商拒絕支付的,那麼購房者則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在法院判決支持購房者的要求後,如果開發商繼續拒絕支付違約金的話,那麼購房者則可以拿着法院的判決書申請對開發商進行強制執行。如果商品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但是法院根據法律的規定判決開發商支付違約金的話,此時若開發商拒絕支付違約金,那麼購房者則不需要再起訴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而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按照法律的規定,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主要有: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財物;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支付遲延履行金;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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