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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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在職職工和單位所必須繳納的,用於以後職工買房的,它是職工和單位必須履行的一項義務,具有強制性。在購買房屋之前,職工可以將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用於購房消費。現實生活中,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需要一些材料並且經過一定的程序才能完成,很多人對此並不瞭解。下面小編將為您介紹一下東莞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資料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

職工符合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並交驗相關證件後,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二、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應提交的相關資料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購買商品住房(含房改房)的。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房改房有關資料;購買二手商品住房的,提交市房地產交易所交易登記證明書或《房地產權證》。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國土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

【大病提取公積金,公積金查詢,五險一金查詢】以上四種情形持相關資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購買商品住房的,提取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當月餘額;分期付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按分期付款合同分期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經有關部門批准當月餘額),並應在購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經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領取《房地產權證》)半年內辦理提取。

屬城市規劃房屋拆遷,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遷人補充資金的。提交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房屋拆遷補償款使用劃款證明及付款發票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被拆遷人支付的補充資金。

(二)離休、退休的。提交離休、退休證。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提交市級醫院證明或勞動能力鑑定證明、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但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不能辦理提取,只能辦理封存)。

(四)工作調離、户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勞動部門的調令、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户口遷移證明、出境定居證明等(出境進修、學習或短期出境的,不屬提取範疇,只能辦理封存)。

(五)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或其他貸款合同,提取至貸款還清為止(每半年提取一次)。

凡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還貸超過三期(含三期)以上的,暫停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待還清逾期貸款之後再行辦理。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籍)工資收入15%以上(含15%)的。提交工資收入證明(由職工單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等,憑當月繳交房租發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如租住私人住房的,提交經公證處公證的租賃合同證明、完税發票等。

(七)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交相關證明(死亡證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繼承人、受遺贈人公證書等),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八)外市户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身份證等。

(九)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並領取《失業證》的。提交《失業證》及身份證等。

辭職、下崗職工在購買商品住房及購房貸款時可憑有效證件提取住房公積金。

同一户籍家庭成員(直系親屬)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交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等。

辦理上述各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提交身份證和相應證件外,還應提交複印件(存檔)。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所提交的證件、資料符合提取規定的,立等可取。

單位或其他人員代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交單位證明或委託書、身份證等。

職工因非住房規定用途要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債務的,需由法院判決後出具法律文書,方可辦理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對於想要購買房屋的人來説十分重要,可能這筆住房公積金就是他們購買房屋的大部分房款,所以大家在提取公積金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到底需要哪些材料,千萬不要因為材料的缺失而無法提取公積金,那樣的話實在是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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