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一、公積金簡介
公積金,一般指公司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根據公積金提留是否為法律上的強制規定,可以將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此外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青島公積金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三、青島公積金提取流程及材料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二)委託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户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託他人代辦。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先到單位開户的相關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聯名卡,並與公積金賬户關聯(激活)後,方可辦理此業務。
關於青島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的問題,相信大家已經在上文中找到答案。其實,經過對上文內容的學習,大家應當能瞭解到,不僅在購房時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在裝修及符合其他相關條件時,公積金也是可以支取的,那麼,對應不同的情況,就應提供不同的材料。有關提取的具體流程與材料,大家可以向青島市公積金中心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