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以租賃物磨損為由 - 不退押金合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許多時候,在租房結束之後,房東和租客會就押金到底退不退還產生糾紛,或者是租屋中損害的物品到底是誰的責任。這是最常見的兩種糾紛,而且這兩者中間是有聯繫關係的。如果是租房者導致了物品的損害,那麼房東就有權利不退還押金甚至要求索賠。如果是物品本身就有損傷,那麼就必須退還押金。

出租人以租賃物磨損為由,不退押金合理嗎?

      租房中的物品的損壞是否是租客的過錯導致的直接關係着是否退還押金。

      1.租客使用物品是按照先前約定的方法或是該物品本身性質來使用的,這時候物品受到了損害,那麼租客就不需要承擔責任。這時候,拒絕退還押金就違反法律

      2.如果房東仍然堅決不退還押金,那麼租客就可以蒐集相關證據到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強制退還押金。

      在租房之前,交押金要注意以下情況:

      1.在合同中,對於房屋的情況一定要説明清楚。

      而且還出現一個共性的問題,有時候合同雖然明確的説明了什麼時候可以扣取違約金,但是併為説明什麼情況下退還押金。

      所以在簽訂合同之前租客一定要仔細的檢查傢俱和電器,並且和房東認真的羅列出目前的傢俱電器的相關情況,有必要的話還可以要房東提前就提供購買的發票。同時,可以通過拍照的手段保留房屋的原貌。

      2.押金的説明應該詳細

      為了避免在租房結束後就押金問題發生糾紛,在合同中就應該明確的説好押金這一問題。

      (1)押金需要是房東和房客來共同約定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個月。

      (2)房東要確保房屋裏面的東西不被轉賣,以及租客要按時繳納水電費等,租客一般是要支付押金的,房東在收到押金後應該出具發票。

      (3)最好是通過正規的中介機構來制定合同,並且在中介的出面下約定押金等。

      (4)除了租房合同另外説明外,房東在房屋退還點清物品後就應退還押金。

      3.房屋只要沒有損害,押金就應該全額退還

      合同到期後,如果房東以設備有損害或是其它強加的理由拒絕退還押金,這會導致租客自身的利益收到損失。所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應該明確的提出什麼時候必須退還押金。

      總的來説,就押金問題與房東協商一致是可以避免很多糾紛的。

      如果在合同到期後,房東以有損害等理由拒絕退還押金,這時候租客就要蒐集證據來證明並不是自己導致損害的。如果難以協商,且所涉及的金額比較巨大,這時候就可以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的利益,如果有困難可以向專業的律師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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