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誰的責任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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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誰的責任最大?

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是一件令人唏噓不已的事情,本應純潔美好的學生卻暴力相向。在校園暴力事件發生後除了安撫受害者外,也需要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而最主要的責任人莫過於校園暴力加害者,除此之外也有其他責任人需要被追責。那麼校園暴力誰的責任最大呢?

一、校方責任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規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1、學校在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方面措施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對學生的綜合素質教育,教師對學生的個別化教育重視不夠。

2、同伴團體的壓力:很多的案例顯示,青少年發生破壞學校公物、打羣架等行為,常都受同伴壓力的影響或為了得到同伴的認同,而盲目的跟從別人從事一些攻擊行為。

3、學校輔導制度不夠落實:老師無法有計劃的輔導行為偏差的學生,造成彼此影響、彼此學習模仿,上課搗蛋習慣、下課打架鬧事,無視校規的存在;老師輔導能力及知識不夠:老師本身欠缺輔導的技能,無法有效的輔導學生,而有的老師熱衷於收入高的副業,卻放棄了教育工作者應有的責任,未能真心誠意的開懷學生,也是一大主因。

4、老師權威低落:由於家長的教育水準大幅提升,使得老師的知識水準看起來微不足道,再加上電視及報紙等媒體的泛濫,並提供比老師所教的還更新奇刺激的訊息,使得老師的專業權威日漸低落,而無法產生有效引導學生的力量。

5、師為尊,生為卑:師生雙方建立在權力基礎上,誰有權力誰贏,一旦學生也有權力,如表達不滿、暴力相向、便不法容忍,而導致雙輸的場面,因此,現代的老師應拋開尊卑觀念,培養願意聆聽、尊重及接納的態度。

二、社會責任

1、傳播媒體的泛濫:暴力電影、電視、羣眾抗爭等,讓青少年在英雄崇拜的過程中,錯誤的相信:暴力是解決事情的最佳途徑,並形成可在現實生活裏,有機會模仿“大哥”、認同與實現英雄崇拜的錯誤信仰。

2、法律意識淡薄: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很少考慮行為的後果,根本沒想到暴力行為所可能引發的法律問題及後果。

3、黑道勢力的猖獗:因治安的敗壞,青少年學習與模仿到以黑道來撐腰,認為只要有後盾,什麼事情都不用擔心,並可在金錢及他人的畏懼中獲得甜頭。

三、家庭責任

1、父母和家庭因素與暴力行為問題有關的包括:父母的健康情形、管教方式、與親子互動關係等。父母忙於工作,疏於督促孩子上學,導致孩子到處遊蕩,結交不良友伴,生活缺少重心,學習沒有目標。

2、管教方式不當:如過於嚴格易導致反抗攻擊;過於柔弱易養成子女説謊或欺騙行為;放任不管則易使子女任性、放肆;期望過高易造成子女不必要的心理壓力;父母管教態度不一致,則易使子女無所適從而緊張不安或投機取巧;父母“棒下出孝子”的打罵方式,易使孩子學會以武力解決問題。

3、家庭的經濟水準低於一般家庭,但家長又不適當地滿足子女的非分消費需求,間接地誘發了同學間的暴力索取或強行借貸,甚至變相地放“高利貸”。

4、破碎、單親家庭:根據以往研究,自幼失去父或母親,會造成缺乏性別認同和人格發展上的困難,國內外的調查均發現:暴力青少年屬於破碎家庭的比例比一般的高。家庭教育功能不彰:父母對子女態度形成影響比父母給子女的遺傳因子影響更大。因此,如何培養青少年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應是每一為人父母者關心的首要問題。

5、言語暴力:父母以諷刺或刻薄的口氣責罵孩子,對孩子的自尊心產生很大的殺傷力,孩子容易經由模仿使用相同的語言暴力對待同學,極易引發人際衝突。從表面上來看,語言暴力不具備暴力的特徵,但是它對孩子人格心理髮展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卻是長期的,主要有兩種表現:一種使形成“退縮性人格”,即孩子在高壓下往往回避問題,迴避現實,不敢與人正常交流,容易形成內向、封閉、自卑、多疑等人格特徵;另一種使形成“攻擊性人格”,即孩子在受到“語言暴力”之後,性格變得暴躁、易怒,內心充滿仇恨、逆反,為了發泄不滿,而對他人和社會採取過激行為,直接影響和危害社會,害人又害己。

綜上所述,校園暴力誰的責任並無確切的大小之分,校方、家庭及社會都存有相應的責任。也就是説,要想最大程度避免校園暴力事件的在次發生,需要社會學校、家長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三觀,多關心他們的心理健康問題,為他們的成長提供良好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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