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軌懷孕離婚財產分割應該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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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軌懷孕離婚財產分割應該如何進行?

一、妻子出軌懷孕離婚財產分割應該如何進行?

妻子出軌懷孕離婚財產分割應該按照夫妻之間所做出的協議來進行一個處理,協議不成的時候由法院來根據照顧女方以及具體的孩子問題來進行判決,當然了,在這個過程當中,實際上對於南方出軌的這樣一種過錯,也是有一定的處罰措施的,比如説有離婚賠償。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是因為老婆出軌而導致離婚,並且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老婆的出軌行為,那老婆就屬於過錯方,此時財產的分配可以偏向於老公方。根據訴訟中分財產時如果因一方有過錯而導致離婚,無過錯一方可多分的財產,並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説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財產,並要求出軌老婆給予自己精神損害賠償。

相關知識:

離婚賠償法律條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具體説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二)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説,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四)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在當代社會很多的離婚類型的案件都是由於男方出軌所導致的,而在這種狀況之下,所要求進行一些方面的賠償的話,法律是支持的,因為有離婚的賠償條件,至於財產問題依然的分割的話,還是按照法院所做出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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