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子女的財產分割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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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子女的財產分割如何進行?

一、夫妻離婚後子女的財產分割如何進行?

夫妻離婚後子女一般是不參與財產分割的,夫妻之間的財產與子女沒有關係,而子女的財產自然也不能因為夫妻離婚而被分割。夫妻離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孩子沒有權利參與夫妻財產分割。

家庭財產的分割是可以那樣分的,你們夫妻二人可以隨意處分你們的財產,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在你們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把家庭財產分成三份,夫妻雙方各一份和孩子一份,對於此國家是無權干涉的。其實那一份可以看成是你們夫妻雙方贈與給孩子的。關於孩子是否有權利分割家庭財產,他是沒有這個法定的權利的,關鍵還是看夫妻雙方的協商。

有的家庭中,子女雖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給父母。這種情況下,需要先析產。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哪一部分屬於子女的財產。

析產完畢之後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視為子女有權利介入到父母的離婚訴訟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

經常有這樣的情況,夫妻離婚的時候共同約定把一些東西比如房產過户到孩子名下,這是可以的,屬於父母雙方對子女的贈與。

擴展資料:

離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在結婚登記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財產,範圍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股票、債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

公司企業的出資額、股份以及個人獨資公司;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一方對婚後取得財產主張屬個人財產但是無法提供證據證明的財產;其他婚後應歸雙方的財產。

有部分的夫妻的離婚會直接將孩子也作為當事人進行協商,尤其是在財產問題上可能會出現有撫養權的一方要求讓孩子也參與分割一份,但是在法律看來並不能簡單地就讓孩子也參與到財產分割來,因為夫妻的財產是他們二者而並非有孩子的份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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