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產分割後悔想重新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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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產分割後悔想重新分怎麼辦?

一、離婚後房產分割後悔想重新分怎麼辦?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現實生活中,夫妻一方在離婚時,往往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上有很大的讓步,可離婚後卻又出爾反爾,以“顯失公平“為由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然而,“顯失公平”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協議變更或撤銷的法定情形。因此,這種請求會因為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得不到法院支持。可見,離婚時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協議不是兒戲,如果發現協議條款難以接受可以拒絕簽署離婚協議,但是一旦簽訂了當事人原則上應當遵守。除非能夠舉證證明對方在訂立離婚協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實施了欺詐、脅迫等行為,否則該協議就不得變更或撤銷。

二、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1、如登記在一房名下判給該產權人,產權證是行政機關對房屋權屬所作的行政法上的確認,在離婚房產分割案件中,法院一般不會改變產權,即房產證如果是登記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會將房產判決給房產證上的產權人。

2、如果產權證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則該房產是完全屬於夫妻共同房產,在離婚時候都應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分割。雙方對夫妻共同房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

(3)雙方都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3、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然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房產處理。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的時候,會對財產分割做出詳細的安排,具體分割辦法寫在離婚協議書中。等辦好手續,對房產也完成分割過户後,當事人想重新分割的話,只能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訴。至於法院是否受理,要看提交的證據能否證實離婚中存在隱瞞財產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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