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需要保證金嗎 - 離婚不分割財產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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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需要保證金嗎,離婚不分割財產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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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的情況出現一般都是財產分配不均導致的,對於這種情況很多人都會直接選擇走司法的途徑來解決離婚財產糾紛的問題,但很多人説在離婚財產糾紛過程中是需要繳納保障金額的,不過並不準確,那具體來説離婚財產分割需要保證金嗎?離婚財產能不能不分割呢?

離婚需要繳納保證金嗎?

離婚財產糾紛司法途徑解決的話是不需要繳納土地保證金的,如果涉及到財產金額大的話可以選擇申請凍結財產進行處理。

一、離婚財產可以不分割

1、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婚姻法》賦予的權利,當然,如果當事人意思自治不分割,法律也允許;

2、法律依據:《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財產可以協議解決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含義

協議離婚中的財產分割協議(以下簡稱財產分割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離婚協議中附加達成的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因協議離婚而就財產分割問題單獨達成的協議。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特徵

1、協議內容的複合性

2、生效條件的特別性

3、婚姻關係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這種法律效力體現為二:

一是表明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當事人的合同權利會得到法律的保護;

二是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內容也相應體現在兩方面: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雙方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有關履行的規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財產分割協議卻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一點與訴訟離婚中形成的調解書不同,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的內容雖然也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但這種協議是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其內容的合法性經過司法審查,所以,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部分具有強制執行力。而財產分割協議則不同,法律並沒有賦予婚姻登記機關對財產分割協議內容的合法性的審查職權,婚姻登記機關只在形式上進行審查。由於未經過司法審查,因財產分割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與其他合同一樣,必須先經過合法性審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確認,待形成裁判文書後,可申請執行。

所以,財產分割協議後不得在離婚訴訟中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財產分割協議是協議離婚的一部分,與離婚訴訟是兩種完全獨立的離婚制度,二者在具體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協議離婚中的自願原則貫穿了包括財產分割在內的每一個環節。在財產分割協議中,一方可將自己的財產以財產分割的名義給予對方都可(與此對比,訴訟離婚中則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一方個人財產只能出於其他理由。)。承接協議離婚中的自願原則的財產分割協議只能作為協議離婚的一個環節而不可獨立於協議離婚之外,不能用於訴訟離婚中。

離婚財產分割問題一般是很難處理的,因為現代社會人們的利益性都非常高,雙方既然都選擇離婚自然都不會再留太多的情面,所以會有很多不好處理的方面,不過在生活中我們還是應該選擇正確的婚姻價值觀,這樣的話沒有離婚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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