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已經賣出的房產怎麼分割?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2W

離婚時已經賣出的房產怎麼分割?

一、離婚時已經賣出的房產怎麼分割?

離婚時已經賣出的房產應當財產的所有屬性來進行分隔,如果是屬於一方財產則不應當分隔,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應當平等公平分隔。房產由夫妻雙方在婚後共同出資購買,且在婚姻存續期內獲得房產證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房產證上寫的是雙方的名字還是其中一方的名字,都應該合法分割。

二、具體情況

1.婚前全款的房產

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已經付清全部房款,並獲得房產證的,或婚後一方父母贈送給自己的孩子,並未公證説明贈送給夫妻雙方的,屬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無權要求分割。

2.婚後共同出資的房產

房產由夫妻雙方在婚後共同出資購買,且在婚姻存續期內獲得房產證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房產證上寫的是雙方的名字還是其中一方的名字,都應該合法分割。房子價值按離婚時市價估計,不由買房時房價來定。若離婚時涉及房屋貸款尚未還清,則需要將尚未歸還的貸款部分扣除,由得房方獨自償還剩餘的貸款。

3.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

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後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在婚姻存續期內取得房產證的情況現在比較多,這種情況認為房屋不是完全的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的取得時間並不影響財產的權屬劃分。也就是説,婚前支付的部分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分割時按婚前婚後出資比例,參照市價而定。

4.未過户的房產

未過户的二手房或繼承房,這類在離婚時還沒有過户的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二手房未過户則涉及案外第三人,在離婚時不予分割,繼承房未過户則還屬於其中一方父母的財產,離婚後過户屬於個人財產。

5.只有使用權的房產

夫妻雙方沒有所有權的房子,這類房子包括子女名下的房子和公租房之類只有使用權的房子。子女名下的房產屬於子女個人,在夫妻雙方離婚時,不予分割;而公租房不屬於任何私人所有,夫妻離婚時也是無權分割的。

6.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房

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房屋,雙方父母均有付出,那麼這個房屋就按照父母的出資份額由子女按份共有。如果婚後雙方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的,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視為父母共同給兩個孩子的,此時離婚時,房屋是共同所有,一人一半。

為了避免離婚以後對財產分隔問題出現矛盾和糾紛,夫妻離婚時應當對共同財產進行合理合法的進行分隔。當事人雙方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協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如果不能通過協商來達成一致意見,則需要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的規定來進行強行分隔或者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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