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8W

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

“出軌”,在婚姻生活中是指夫妻中一方對配偶不忠,與第三者保持曖昧,發生關係。如果因男方出軌而導致的離婚,在離婚進行財產分割時,對女方會不會進行特別補償?那麼今天本站小編就“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情況為大家作以下闡釋:

一、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

無論男方還是女方,在婚姻裏出軌後引起的離婚,在財產分割上,法律會傾向於保護無過錯方。具體分析如下:

(一)財產分割原則是以照顧無過錯一方為原則

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訴訟離婚或協議離婚)為前提。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那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麼對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也會不予支持。

(二)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1)重婚;(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此處同居是指雙方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擅自處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

(三)離婚損害賠償承擔主體

具有過錯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為,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四)主張時間

起訴離婚:(1)無過錯方作為離婚訴訟的原告時,須在離婚訴訟中提出;(2)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亦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3)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協議離婚:(1)若已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法院不予受理;(2)未放棄的,可於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

二、個人財產和夫妻共有財產

在離婚的財產分割上,要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利益,就要區分好自己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共有財產,否則劃分後才發現分的是自己的個人財產,會得不償失,引起更多的糾紛。

(一)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夫妻共有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在無法確定為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是關於婚姻中一方出軌後財產分割相關問題的分析,希望對你有幫助。隨着離婚率逐漸增長的現狀,離婚也已經被“正常”化,但離婚面臨着很多糾紛,尤其是財產糾紛。如果您想近一步瞭解關於一方出軌後具體財產分割狀況,您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得到您最滿意的答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