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轉移財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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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離婚轉移財產怎麼辦?

夫妻離婚轉移財產怎麼辦?

(1)情況緊急的,未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起訴申請財產保全,而法院在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後,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即可開始執行。此時切忌在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要提起訴訟,否則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相關措施。

(2)另外提出訴前保全需要提供擔保財產,不提供擔保的,法院會駁回財產保全的申請,也就給對方財產轉移創造了一定的時機與機會。

(3)另外,必須有相關證據證明對方有離婚前財產轉移的行為,否則申請財產保全不準確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二、軍人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軍人由於履行特殊義務,他們除日常工資外,還包括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復員費、轉業費等。

軍人離婚時這些財產如何分配,必須先分清哪些財產屬,哪些屬個人財產。個人財產各自所有,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配。

1.軍人傷亡保險金等財產的分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應確定為軍人個人所有。

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額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70歲與軍人入伍時的實際年齡差額。

2.軍人所獲住房補貼的分配

目前部隊發放的住房補貼是否屬個人財產,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

住房補貼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户的住房資金,屬於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這不表示住房補貼是軍人的個人財產。這樣規定是考慮國家實行住房補貼的目的是確保軍人住房,具體到夫妻雙方如何處理這部分財產,應由雙方約定或按國家的法律進行規範。

夫妻一方轉移財產的情況,要儘早委託律師,起訴至法院。根據規定,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的實際工資收入、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都屬於夫妻婚內共同財產。因此,軍人所獲住房補貼的分配屬於婚內財產,在雙方離婚時,由夫妻平分,而對於軍人傷亡保險金等屬於軍人個人財產,歸軍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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