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起訴離婚財產需要轉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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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公起訴離婚財產需要轉移嗎?

老公起訴離婚財產需要轉移嗎?

老公起訴離婚財產不需要轉移,存在着轉移財產的這種行為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具體轉移財產情況如下所述。

1、私下變賣;

2、轉移房產;

(1)假冒配偶辦理賣房委託

(2)離婚訴訟中,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產,常常被登記產權人一方在離婚訴訟前私自轉讓,最為典型的情況是瞞着配偶將房產過户到自己的近親屬名下,

3、偽造債務;

4、私贈財產,私贈現金難以舉證;

5、偷樑換柱,將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後人間蒸發。

二、在離婚訴訟期間丈夫轉移財產怎麼辦?

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發現另一方已經在轉移、變賣、毀損財產,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1、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可以在起訴前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本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後,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當事人在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解除財產保全。

2、當事人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經審查可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當事人提出訴前保全未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4、當事人對財產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5、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6、房屋轉讓被隱瞞一方當事人會向法院另行提起訴訟,將配偶及房屋受讓人列為共同被告,請求確認房屋轉讓行為無效, 若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實施了據證明之日起兩年內行使。

轉移隱藏財產的行為,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責令其交出,並可以主張不分或少分財產給對方;還可以要求法院對妨礙民事訴訟違法行為予以法律制裁。

若在訴訟過程中無足夠證據證明對方轉移隱藏了財產,在離婚之後取得足夠證據證明時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一般應在有證明之日起兩年內行使。

在當代社會,一旦感情破裂,到法院進行離婚訴訟,這件事需要注意對方是否有轉移財產的情況。如果發現的話,需要立即採取相關的手段,比如説財產保全,同時提醒,注意自己千萬不能夠存在離婚財產轉移的行為,這屬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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