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期間惡意轉移財產的一方還可以分割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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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期間惡意轉移財產的一方還可以分割財產嗎?

一、離婚起訴期間惡意轉移財產的一方還可以分割財產嗎?

離婚起訴期間惡意轉移財產的一方還可以分割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當事人在離婚之前蒐集證據、進行財產保全是非常關鍵的維權手段。通常最好維權方式就是在離婚訴訟前就把相關證據蒐集好,尤其是財產方面的證據。財產證據收集好了,就防止了對方當事人再隱瞞財產。

離婚時惡意轉移財產的案件是離婚案件中最為複雜也是爭議最多的。現實中,常常遇到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出賣,註銷公司、寫假借條等轉移財產、企圖侵佔對方財產的情況。那離婚時惡意轉移財產有哪些情形呢?下面我們具體來看:

1、轉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摺;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財產;

5、私自無償轉讓或贈與夫妻共同財產等。

另外,在現實中,還包括離婚一方,惡意負債的情況,這種情況也是離婚時惡意轉移財產的情形。

1、製作虛假的欠條;

2、虛報開支;

3、在法院打虛假債務官司;

4、利用關聯企業負債等。

以上的九種情況,就是離婚是惡意轉移財產的情形,在現實中,由於當事人轉移財產的時候,由於時間急迫,如果一旦發現這種情況,需要採取措施以防止這樣的情況發生。

二、離婚前如何轉移財產

其實離婚轉移財產根據財產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轉移方式,並且方式也是多種,以下介紹常見的四種:

1、轉移存款。這種轉移比較簡單,一般會設立新的賬户,通過長期將存款轉移到新辦理的賬户裏,如果另一方未察覺,且不知道新的賬户存在,很難查到對方賬户中的財產。有些更徹底一些,直接拿出現金來操作。

2、用私下贈予財產轉移,這種需要人配合,但對於轉移的人來説風險也是很高的。

3、轉移房產。一般是私自隱匿擁有的房產信息、私自將房產過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現金。這種方法表面上看並不是很高明,因為在整個交易過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會在房地產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而且歷時比較長,但它有個很好的長處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套取大量現金,並尋找消耗的理由進行掩飾。

4、轉移公司資產或股權。有轉移公司流動資金、製造虛假“借款”等,具體説來就是將自己所佔股權化小或化零,造成沒有股權或甚至欠外債的表象,相對於其他的,公司類轉移,可以説是技術性比較高,而且操作空間比較大。

在起訴離婚期間,若是發現對方存在轉移共同財產的行為時,是可以向受理該離婚案件的法院反映的,若是去其能拿出證明其確實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此時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期間,一般會凍結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直至案件審理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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