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必須給女方精神損失費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9W

一、離婚必須給女方精神損失費麼?

離婚必須給女方精神損失費麼?

離婚必須給女方精神損失費,不存在精神賠償,就不需要進行您支付損壞費用。是否要給應該要看實際的情況,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受害方因過錯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受到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的,可以向法院要求離婚賠償。我國法律對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數額作出具體規定。精神損失費的確定一般要參考侵權人的主觀過錯、侵權行為的客觀行為、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以及侵權人的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當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二、離婚賠償的程序規定是怎麼樣的?

離婚賠償程序既適用於行政登記離婚程序,也適用於訴訟離婚程序。因為,基於婚姻法的私法性質,在夫妻雙方同意行政離婚的情形下,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已達成協議,法律應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不必進行干預;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不能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於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中,一審時被告未基於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離婚損害賠償的範圍應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離婚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方式宜兼採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兩種形式。離婚損害賠償金的數額可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法官酌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形式,也可適用非財產責任和財產責任兩種方式。過錯配偶的違法行為造成無過錯配偶的精神創傷的,可以請求給付撫慰金。無過錯配偶的名譽權等如受損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形。

離婚的時候必須要符合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條件,也就是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同時我們國家明確的規定的無過錯方是可以要求過錯方進行一定的賠償,但是精神方面的損害賠償必須要舉證證明精神受到損害。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