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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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

一、婚後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

1、婚後父母一方出資,產權登記在出資人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

2、一方父母婚後出資,登記在非出資方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除非當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者明確表示向一方贈與的,一般應認定為向雙方贈與,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可以均等分割。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最新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八百六十五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八百六十六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八百六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八百六十八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八百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第八百七十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由此可見,婚後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分割問題也要因人而異的分析,因為有的時候產權證上可能登記的還有父母的名字,甚至這套房子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的。像是這種父母出資買房的狀況,法院在判決房產分割時要考慮的因素也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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