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離婚房產公證價值的費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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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離婚房產公證價值的費用是多少?

一、夫妻離婚時離婚房產公證價值的費用是多少?

夫妻離婚時離婚房產公證價值的費用為:不同地區的公證處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有按比例收取,也有規定了固定的金額。通常情況下為: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元部分,收取0.25%,元至元部分,收取0.2%,元至元部分,收取0.15%,元至元部分,收取0.1%,元至元部分,收取0.05%,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二、離婚房產析產費用由誰出

如果一方擁有房屋所有權,另一方得到補償,對得到補償的一方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餘額按照規定的税率繳納個人所得税;其相應的財產原值,為房屋初次購置全部原值和相關税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

1、這部分財產原本就屬於個人所有,並非轉讓行為,只是通過變現形式擁有自己的財產。

2、如果離婚前這個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男方,離婚後男方擁有,女方得到補償,則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個人所得税。

3、如果離婚前這個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男方,離婚後歸女方擁有,男方得到補償時則需要更名。

更名時如果徵收個人所得税,這不公平。所以,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只有在轉讓給第三人時,才涉及個人所得税。另外國税發121號第四條第三項還規定: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少有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徵個人所得税。

通常,夫妻在離婚分割房產時有三種情況。這三種情況雖各有不同但是其主要的目的都是一個,就是為了保證男女雙方的房產在進行分割時能夠保證財產分割的公平公證合理,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問題。至於房產公證價值的費用各地有不同的標準和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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