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約定不明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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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約定不明怎麼辦?

離婚案件中,財產的分割協議是十分重要的,如果雙方都在財產分割協議上簽字了,那麼,這份協議就具有法律效應,沒有特殊情況很難再更改。如果在離婚案件中,離婚財產約定不明,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請訴訟的。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財產分割協議的有關法律知識,希望大家能從中找到需要的信息。

簽訂好財產分割協議,簽字後就有法律效力。無需公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公證費用一般在200左右。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可由雙方協議處理。原、被告在民政部門就離婚及離婚後的子女撫養、財產分割所達成的協議,均系真實意思表示。“共同財產分割已完畢”,既反映雙方處理財產的合意,又表明該合意已實際履行,且未發現此項協議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對當事人應當具有法律約束力。

以房屋析產登記增加房屋共有權人僅適用於夫妻之間。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選擇贈與、買賣方式外,還可以選擇房屋析產登記。你需要先到公證部門辦理房屋的夫妻析產公證手續,然後到財税部門辦理完税或免税手續,再到市國土房管局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附圖,最後持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完税或免税證明、夫妻析產協議書、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身份證明等資料,再到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屋析產登記。這樣,你就能增加配偶為房屋共有人。加以公證的方式是可以的。

辦理離婚登記後,備案於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於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於寬泛。比如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由於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協議當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意見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為財產分割已完畢,説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卻認為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這樣在不能協商一致情況下,只能訴諸法院。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產分割協議的法律法規。在離婚雙方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時,就應該依照實際情況以及法律規定來明確地簽訂協議。而在簽訂協議後,協議是具有法律效應的,而此時,即使離婚財產約定不明,也很耐再次更改。如果大家關於離婚財產協議還有什麼疑問,可以通過諮詢律師來獲得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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