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1W

婚前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在近些年間,我國隨着經濟和國際地位的突飛猛進,多數年輕人趕潮流追奢侈已經成了當代人民的奢侈之風。那隨着這些而來的那就是人心的浮躁和不穩定。從父母一輩的保守,到現在我們這一輩的開放,的確有很大差別,那麼人心的浮躁就使的我們的婚姻不一定能走到隊後,於是有了問題:婚前婚後房產如何分割的呢?

在這個問題上呢,國家是做出了相應的法律法規。首先來講講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就在一個婚姻裏,雙方愛的時候可以付出很多不計較,但是一旦分手就開始較真起來。現在房價越來越貴。隨之而來的就是房子離婚時候的焦點產物。那就有明文規定了,如果房子這個東西結婚前有一方已經拿到了房產證了,就是房產證上面已經有你的名字了,那好,這個房子就是你的了,哪怕你結婚了,剩下的房子分期都是婚後另一方還的,那離婚的時候,沒辦法,這個房產證上面有誰的名字他就是誰的,畢竟白紙黑字政府是認可的。

那就有婚後另一方不服氣了,我幫你交了那麼多的房子分期,為什麼這房子離婚後,跟我一分錢關係都沒有?其實我國也在這個方面做出了大部分的規定的,因為如果雙方結婚了,雙方一起還這個房子的貸款這東西,在政府的眼裏,只是兩個人還銀行的錢而已,並不與這個房子有關係,當然離婚之後雙方不太同意不太和諧意志達不到共識的時候,這就有了人民法院,他們可以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然後也參考雙方到底離婚後誰照顧子女來判定,這個一般法院的判定都會合情合理的,因為國家硬性規定不了這種東西,世間百態一個規定是弄不了的,所以在法院的判決中,這些手段基本都很靈活的,比較貼合人情。

但是某地區的律師就認為,如果婚後的雙方其中的一方在結婚後有了一個個人資產的房產,或者結婚後就贈送給你了,或者得到了另一方的繼承,那麼結婚後這兩個人其中一人所有的東西所有的房產資源和換這個房子的貸款都和這個房子沒有太大的關係,但是如果兩個人都認為這個房子在結婚之後的價格方面比以前更高了這是因為兩個人在這段婚姻裏的關係一起來收錢的,那麼我國的規定又出來了那就是當一個人那這個財產投資了並且掙到錢了那麼,再離婚的時候要給這夫妻一方投資取得到的漲價的那一部分就有了大概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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