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的房產分割的方法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一、離婚時的房產分割的方法是什麼?

離婚時的房產分割的方法是什麼?

(一)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應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房產分割。這種情況又細分為以下兩點:

1、婚前取得產權證

民法典》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所以,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婚後取得產權證

同樣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產權證雖然是物權憑證,但並不意味婚後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關鍵看出資情況,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對房屋權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夫妻雙方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包括貸款)房屋,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時應按房屋的市場價(評估價)計算,而不是按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對方半價。如果涉及貸款,要先將貸款部分減去。

二、離婚後房產過户的注意事項有什麼?

雙方就財產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時辦理房產過户手續。房產過户手續,即辦理買賣過户,即按照正常買賣程序辦理,一週左右時間即可!

在離婚時,離婚協議書可以簽訂,不過務必要到民政局蓋公章,或者直接申請法院判決。如果是私下協商的離婚協議書,那麼交易時雙方都得到場簽字。

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一般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並提交以下資料:房產證;身份證明及複印件;協議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及複印件,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法院判決離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複印件,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

要根據房產證的取得時間,來確定怎麼分房產。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離婚後已經明確了房產所有者,需要及時到房管局辦理過户手續。正常情況下,一週內就可以拿到新的房產證。如果是訴訟離婚,需要等待法院的判決的房屋歸屬權生效後,才可以去房管局辦理過户手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