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房可以作為夫妻財產分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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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房可以作為夫妻財產分割嗎?

一、集資房可以作為夫妻財產分割嗎?

(一)取得完全產權的集資房,離婚怎麼分

取得完全產權的集資房是指取得房產證的集資房。此類房屋在離婚分割時,需要按照房產證上的名字進行分割。下面列舉幾種離婚集資房如何分割的情況:

1、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集資房怎麼分割?

根據婚姻法及物權法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

2、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離婚集資房怎麼分割?

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採取得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於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集資房如何分割?

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應該屬於購房者一方的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認定以個人財產買房,需要證據的支撐。以一方個人財產購房的,需要證明購房款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特別需要保留認定財產屬於個人財產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4、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集資如何分割?

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法官會按照實際情況判決哪方擁有房子,獲得房產的一方根據實際情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上面四種情況是離婚取得完全產權的集資房怎麼分的簡單解答,對於未取得完全產權的集資房,在離婚分割時就比較麻煩了。

(二)未取得產權的集資房,離婚怎麼分

未取得產權的集資房,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沒有取得房產證,且雙方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也就是説,未取得完全產權的集資房,法院不會判決房子歸誰。只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歸誰居住。在實際生活中,也有一種辦法可以分割集資房。那就是雙方競價,誰出的最多,誰就取得集資房的使用權,並給另一方補償即可。

二、什麼是集資房

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來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税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集資房屬經濟適用住房範圍,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內部職工的住房問題,企事業單位以擁有的劃撥土地建設、按成本價出售給內部職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場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資建房的職工也有很多具體條件。如果職工是全額集資,將來可以辦理100%的產權,在產權證領取後,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資,將來為職工辦理的是部分產權,另部分產權屬於另部分集資人(單位)。職工想要轉讓部分產權的集資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其次,要經過產權共有人的單位的同意,而且單位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人們在購房時選擇具體時段的房子固然重要,但是集資房的購房需要謹慎。有部分情況集資房時不屬於個人財產所有的。離婚財產分割就會有限制,需要走的法律程序也會相應增加。夫妻在購買的集資房前需要明確出資比列和出資方式,覺得合理在進行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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