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避開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3W

買保險避開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嗎?

一、買保險避開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嗎?

不可以,屬於無效行為,並且還要依法承擔法律行為

婚前購買的個人保險,離婚時是否被分割,需要先確定保費繳納的方式,只有確認為夫妻共同財產才能進行分割。

離婚時價值較大的往往是人身保險,人身保險中有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其中人壽保險時間長,保險費數額大,現金價值也大,所以離婚中夫妻雙方常常因為人壽保險的分割不能達成一致。

離婚時分割保單主要分割保單的現金價值,並且按照以下辦法確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如果保險費是用夫妻婚前個人財產繳納的,保單現金價值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候不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2、如果保險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關係,應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例如養老保險。

3、如果婚前購買的保險,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續交保險費的話,那麼續交部分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離婚時候可以分割該財產,具體將按以下辦法分割:

(1)退保後分割現金

退保時候,保險公司會扣除一部分費用,特別是對於投保時間比較短的保險,退保的到的現金還未必有繳納的保費多,對於夫妻雙方都是個損失,如果夫妻一方願意繼續保留自己的人壽保險的,採用第二種方法。

(2)變更投保人,轉讓保單給被保險人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必須和被保險人之間有保險利益,由於夫妻離婚後身份關係的消失,使得保險利益不存在,夫妻離婚後不能再為對方投保,雙方可以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把保險單轉讓給被保險的夫妻一方。轉讓後,被保險人將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的50%支付給另外一方。

事實上,根據不同情況購買的保險,即使是婚前購買的保險,婚後持續交保的,那麼難以避免利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所以婚前購買保險離婚怎麼分割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確定。

保險是投保人依法給保險公司繳納保險金,保險公司確定保險金額,保險金根據保險標的的價值不同而產生不同的價格,保險價值越大,保費就越貴。但在生活中經常會有騙保的行為,很多行為人為了規避債務而購買保險,都是無效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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