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不過户意味着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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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不過户意味着什麼意思?

一、離婚財產不過户意味着什麼意思

1、一般情況下,在房產沒過户之前我們也説房產是屬於你的,但是過户之後你就不能對其進行處分,否則,對你而言就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2、夫妻之間離婚的時候,當夫妻將共有的房產過户到一方名下,如果操作得當,是不用交納營業税、契税和個人所得税的;當夫妻將房產贈與該孩子時,不用交納個人所得税、營業税,但須交納4%契税。

3、如果一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户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5、未經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轉讓時,受讓方無法瞭解擬受讓產權的狀況,交易就難以成功。即使私下成交,也難以辦理產權交易過户手續。

6、未經登記的房地產因無法向貸款方提交房地產權證書,不能抵押、投典;

7、當權利人因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與他人發生糾紛或遭到非法侵害時,因無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機關提交有效的法律憑證,增加了司法實踐的困難,而且有可能使自己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

8、當權利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房屋進行抵押、投典,由於未對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一旦抵押人需用處分抵押物時,由於未經登記房屋他項權利,其優先受償權不受法律保護;

9、房屋建築及使用情況發生的變化不及時登記,一旦遇到拆遷時,當事人因缺乏依據就會得不到有關補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我國採取的是房屋產權登記制度,從法律意義上講,產權應屬登記人所有,其他人主張權利的必須出具充分的證據加以證明方能勝訴。當前因爭議房屋未及時更名而引發的糾紛較多,因此不及時更名,就有可能因時間久遠,關鍵證據丟失等引發不必要的麻煩,使自己正當權利無法得到有效保護,尤其是離婚等析產後,需更名登記房屋的,應及時辦理。

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佔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

房產過户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房產過户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户、贈與的房產過户、二手房過户等。

房產過户需要買賣雙方攜身份證、户口本、房產證、買賣合同到房管局辦理;過户費用按照房產價值計算繳納,包括契税、印花税、個人所得税、營業税、土地增值税等。具體可以諮詢房產所在地的房管局。

二、如何辦理離婚房產過户手續

1、準備離婚房產過户材料:

(1)離婚判決書/離婚協議/離婚證及其複印件;

(2)房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4)房產登記申請書;

(5)委託人辦理過户,除了以上資料還應該攜帶委託書及個人身份證明。

2、離婚房產過户相關手續

申請人準備好過户申請材料之後,需要到房管部門辦理離婚房產過户手續。相關流程如下:

(1)在公證處辦理產權公正(有離婚判決書無需辦理),與此同時交付產權公證費;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即日完成);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税申請(10個工作日完成);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7工作日內完成)並繳登記費;

(5)取證。

3、離婚房屋過户手續費:

税類:(1)契税按產價2%;

(1)印花5元。

費類:(1)登記費80元;

(2)交易手續費2%(按產價);

(3)工本費20元。

注:離婚房產過户是否收取契税

我國民法典、司法對離婚房產過户契税收取情況有規定,離婚房產過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況處理:夫妻離婚,對共有房產重新分割或歸屬一方的,不徵收契税;若房屋原屬於夫妻一方,離婚時權屬發生變化,應按贈與行為徵收契税。針對不同地區的契税收取額度會有區別,您可以詳細諮詢相關部門。另外,離婚房產過户,不收取個人所得税。

離婚財產不過户是不能辦理抵押等手續的,該房屋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及時登記可以確保登記人的權利、財產安全,在政府給予補償時,登記人可以獲得一定補償,但需要進行證明,所以房屋的登記過户就能確定保護的範圍。離婚一定會對包括房屋在內的財產進行分割,此時主張自己的權利就必須拿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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