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保全申請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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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保全申請書怎麼寫?

離婚案件的辦理時,往往雙方的意見不能統一。雙方就離婚的財產和子女的撫養問題等出現分歧,這時想要離婚只能通過訴訟來進行解決。但在此期間雙方的財產怎樣才能不受外界傷害呢。下面小編就離婚房產保全申請書怎麼寫,這類問題為你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財產保全應當必須具備的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採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4)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7)案件必須有給賦予內容,屬給付之訴

二、怎麼申請財產保全?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依法享有權利的憑證以及侵權行為的證據或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法律上利害關係的證明材料。(原件必須在提交材料時交由立案人員審核。)

(2)如實填寫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寫清楚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申請保全的財物、金額及證據、事實與理由等內容。(提供對方的牌照號和所屬的出租公司名稱就可以了)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證據保全必須詳細列明申請保全的證據情況。

(3)提供保全擔保書,必須寫明擔保人和被擔保人的名稱、地址及擔保的內容、用於擔保財產的名稱、擔保金額。擔保人應在擔保書上簽名蓋章,並提交擔保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材料和擔保物的所有權憑證原件。

(4)擔保財產的權屬和價格的證明材料。用於擔保的財產可以是現金(應提供存摺)、房地產(應提供權屬證明)、車輛(須提供有效的全保單)、股票等所有權明確、依法可以流通的財產。擔保人對擔保財產必須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並且沒有設置擔保或被執法部門查封。擔保財產權屬憑證必須提供原件核對。

(5)其他相關的證據材料。

按照我國的相關規定應將雙方的詳細身份信息和住址進行詳細的書寫,將要保全的房產具體位置和相關權屬進行相應的説明。還要拿出有力的證據來證明保全的房產屬於雙方的合法婚姻財產,我國的人民法院才會進行相應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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