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離婚房產保全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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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離婚房產保全申請書?

離婚關係到雙方的切身利益,在辦離婚之前,女方發現男方擅自轉移家庭財產,變賣房產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及時保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申請房產保全,要寫一份申請書,交給當地基層法院。那麼,如何寫離婚房產保全申請書?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如何寫離婚房產保全申請書?

離婚房產保全申請書

申請人:___

被申請人:___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離婚糾紛,於____年___月___日向貴院起訴立案(或申請人即將提起訴訟)。

被申請人有損毀(或隱匿)訴訟爭執標的物的可能(或其他原因),為此,申請給予財產保全。

申請的事實根據和理由如下:

事實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16年 月 日

二、財產保全的範圍是什麼?

財產保全的作用是,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後用以執行的財產,以防止糾紛擴大,並保障生效判決得到執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不當,會給當事人財產權和人身權造成損害。例如,對當事人的銀行存款全部予以凍結,超出申請人請求的範圍,會使對方當事人的經營活動受到限制。

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也認為,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範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執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財產保全的範圍,不能超過申請人請求的範圍,或者不能超過爭議財產的價額。採取保全措施,只能在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的請求範圍內,才能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使申請人的權益得到實現,也避免給被申請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三、申請財產保全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採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綜上所述,房產是離婚財產中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一方發現對方有轉移資產之嫌的,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在離婚房產保全申請書中,寫清申請人及被申請人姓名、房產的具體位置、產權證號,申請保全的事實和理由等。當然,申請財產保全不是免費的,需要當事人承擔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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