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0年新婚姻法房子配偶有繼承權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7.09K

結婚30年新婚姻法房子配偶有繼承權嗎?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婚姻法》將廢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每年都在不斷的完善修正,結婚30年《民法典》房子配偶還有繼承權嗎?下面小編就答疑解惑。

結婚30年《民法典》房子配偶有繼承權嗎?

一、結婚30年,對方的婚前房產,配偶當然有繼承權,只是繼承要在房產所有人死亡時才開始。所以繼承權不分為婚前婚後財產。

二、不管結婚多少年,只要領取了結婚證,夫妻雙方就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三、結婚30年,對方的婚前房產仍然是對方的個人財產,不能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規定,不管結婚多少年,對方的婚前房產仍然是其個人財產,其死亡後全部成為遺產。

對方的婚前房產,在其死亡時房子全部成為遺產,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繼承; 如果是婚後取得的房產,在對方死亡時,房子的一半屬於在世的配偶,另一半才作為死者的遺產用於繼承。

附:相關法律規定

(1)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在《民法典》中有提到共同使用房產在8年以上就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此規定現在已經廢止,結婚30年新《民法典》房子配偶是有繼承權的,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後的雙方都有對方有繼承權無論房屋是婚前還是婚後購入,不能與夫妻共同財產混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