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媽媽離婚財產子女怎麼分配?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爸爸媽媽離婚財產子女怎麼分配?

我國的法律體系中有兩種法律,一種是繼承法,一種是婚姻法。這兩者有所交集,但並不是全部對應的。婚姻法保護人們的婚姻,也保護婚姻破裂時候人們的財產和利益。很多人不知道夫妻離婚後財產分割和他們的子女到底有沒有關係。那麼,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爸爸媽媽離婚財產子女怎麼分配?

一、離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僅限於夫妻之間,與子女無關。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哺乳期後的子女,由雙方協議,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二、《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規定,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第一千零七十條規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規定,對親子關係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係。

對親子關係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係。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以上就是關於爸爸媽媽離婚財產子女怎麼分配這個問題的解答內容。根據上文的內容,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瞭解到,夫妻雙方離婚導致的財產分配是沒有子女的份的,和子女並沒有法律規定上的關係。如果你還有什麼不懂的問題,可以諮詢一下365網站,會有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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