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財產分割有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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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財產分割有效力嗎

一、離婚協議財產分割有效力嗎

離婚協議要就子女財產及共同債權、債務進行明確,可以請律師幫你起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子女撫養及財產進行分配。離婚協議財產分割大體分為兩種。

第一,如果協議是雙方離婚時在民政局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員監督下籤訂並蓋章的,那麼該協議屬於有效協議,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如果協議是雙方私下籤訂,那麼就屬於夫妻雙方原簽訂的離婚協議,在離婚訴訟中,夫妻雙方原簽訂的離婚協議不能作為法院裁判的依據,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協議中涉及婚姻關係的處置問題作為一個可參考的因素在裁判過程中予以考慮。

二、相關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規定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其實在簽訂離婚協議書的時候,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只要是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那麼這樣的約定就是有法律效力的。當然,一般在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之後,需要辦理了登記備案之後那麼才是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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