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離婚合同變更貸款人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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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離婚合同變更貸款人可以嗎?

一、按揭房離婚合同變更貸款人可以嗎?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並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但是,有些夫妻貸款週期較長,比如30年還貸期間,並且每個月還貸額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變更後的還貸人每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兩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採取其他擔保措施。

因此,夫妻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對變更主貸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時,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託代理人(包括律師)委託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託書必須辦理公證

二、變更房產貸款人的流程有哪些?

離婚按揭房取得房產證的,過户首先需要辦理離婚房產析產,離婚房產析產是離婚房產過户免徵契税的證明。如果不是因為離婚分得的房產,在房產過户時就需要繳納契税。辦理完離婚房產析產手續後,就可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離婚房產過户手續,具體的過户流程有: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税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户。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户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户。但由於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為此,銀行給出兩種建議,其一即通過正常買賣流程過户,重新繳納契税、評估擔保費用;其二是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後,一方繼續使用原按揭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

一般,離婚後的房產貸款變更的時候,銀行有時候會強制要求離婚雙方當時人本人必須到場,如果確實不能到場辦理變更手續的,需要不能到場方委託代理人辦理變更手續,但是要注意的是,相關的委託書必須辦理公證,否則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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