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財產分割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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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財產分割規定是怎樣的

在這個飛速發展的時代,人們的生活水平逐步升高,對情感方面的渴求也越來越多,與其相對應的同居問題也多了起來。那麼同居期間財產分割規定是什麼,有哪些應該注意的呢?小編我將為大家講解這一部分的內容。

一、同居期間財產分割規定是怎樣的

同居財產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間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儲蓄、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其他生產資料、生活資料。

關於同居期間的財產性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而對一方所得收入和財產未予規定。一般的理解是: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購置的財產為一般共有財產,一方所得收入和購置的財產在對方沒有輔助性勞動和提供生活幫助的情況下應歸該一方個人所有。同居期間財產所有權,按一般的民法理論確認。

同居後的財產歸屬方法如下:

1、同居後一方的收入或財產,原則上應歸該方當事人所有。

但另一方當事人對取得該財產的當事人在取得該財產時有資助,或在取得該財產的過程中有輔助性勞動及提供生活幫助的,則該收入或財產應為一般共有。可根據當事人在取得財產中的作用大小,確定不同的份額。

2、同居後共同購置的財產屬當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確定按份共有。

3、同居後分居期間的收入或財產歸各當事人所有。

4、同居後的約定財產按約定處理。

5、因人身關係取得的財產歸該當事人所有。

6、繼受取得的財產歸繼受取得人所有。但買賣、互易、博彩取得的財產,當以原始資本所有人為產權人。

7、個人所有或共有權屬不明的財產推定為共有財產。

8、因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為共同的債權、債務。可以確定份額的,依份額享有和承擔。因撫養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債務為共同債務,因撫養各自的子女及贍養形成的債務為義務個人債務

二、同居期間財產分割處理原則

同居前後財產的處理原則是:

1、個人財產個人所有的財產歸該所有人。

2、共同財產

①可以分割的財產,按各自享有的財產份額進行分割。

②不宜分割的財產,根據生產和生活的實際需要歸一方所有,分得該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按照其應得財產的份額折價補償。

③對當年無收益的養殖業、種殖業,從有利於發展生產和經營管理考慮,合理分割或折價歸一方,由得業者補償另一方應得份額款。

④對雙方共同投資的與他人合夥經營的企業或店鋪等,由雙方就該合夥投資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或視經營情況折款歸一方,由得業者補償另一方應得份額款。

⑤共同債權各半分享;共同債務各半償還。但共同債權、債務份額不均等的,按份額享有和承擔。對共同債務應互負連帶清償責任。

由上可知,同居後的財產分配有多種類型,需要大家對自己的情況加以分析後對號入座,同居之間的財產分割規定都在剛剛的內容中,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好了,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全部內容,如果還有有關同居期間財產分割規定方面的問題,歡迎大家登錄本站網站進行在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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