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財產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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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財產可以嗎?

一、與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財產可以嗎?

只要有證據就可以分割家庭的共同財產;

1、家庭共有財產的發生是以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期間的共同勞動創造的財產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間共同創造的財富,不發生家庭財產關係。

2、家庭共有財產來源於全體家庭成員的共同勞動所得和各自勞動所得的財產。

3、家庭共有財產為共同共有財產,在家庭關係存續期間,共有人不分份額,共同享有所有權。

從以上特點可以看出,所謂家庭共有財產,是在一個大家庭中形成的,也就是説,父母、兒女、女婿、媳婦共同生活、勞動在一起,不分彼此,才能產生家庭共有財產。

其次,夫妻共有財產則是指在無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不歸夫妻一方的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和其他應當歸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家庭共同財產的其基本特徵是: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

2、夫妻之間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各自取得的財產;

3、夫妻之間依《民法典》的規定採取書面約定形成規定的財產。

家庭共同財產是家庭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間共同創造、共同所得的財產。例如,家庭成員共同投資建造的房屋、家庭經營的工商業、農副業的收入或以共同收益購買的財產等。家庭共同財產屬於家庭成員共有。

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沒有分家析產時,每個家庭成員對家庭共有財產都有一定的財產所有權。

家庭共有財產與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應先將夫妻共同財產從家庭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然後才能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一個家庭是否存在家庭共有財產,取決於三個條件:一是家庭成員之間是否有共同生活的關係;二是家庭成員有無共同的生產經營活動;三是家庭不是僅僅由一對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組成。

綜合上面所説的,與公婆分割家庭共財產這個認定的前提是必須要自己是有份參與分割的,而且還必須要有依據,這樣才能分得其財產,家庭中的財產是特別難斷定的,必須要由幾方好好的協商才能進行分割,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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