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規定彩禮上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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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規定彩禮上限是多少?

一、用法律規定彩禮上限是多少?

沒有具體規定,各地風俗,經濟條件,各個家庭不一樣,只對彩禮有退回的規定。

一般情況下,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辦理了婚禮,法律上雙方僅是同居關係,如果同居時間較短(1年以下的),彩禮一般應當返還!如果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一般可不予返還。男方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的只有三種情形如下:

(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其中第(二)、(三)種情形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在一般情況下,彩禮贈送了是不能返還的,但是如果滿足法律規定的情形的,是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先協商退還,協商不了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退還。

二、彩禮的範圍有什麼?

1、根據慣常的習俗,包括在男女雙方所給予的彩禮錢,這個錢的數目各個地方是不一樣的,主要由媒人向雙方傳達最後達成的協議,這部分錢,是傳統意義上的彩禮錢,一般是一次性給對方多少錢,這就可以劃入到彩禮的範圍內。

2、還有比較突出的就是,男方為女方所購買的金銀首飾,這也佔了比較大的比重,因此,根據具體案例由決定是否該劃入到彩禮的範圍中去。

3、就是雙方父母所給的見面禮,在很多地方,這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4、是在訂婚及結婚喜宴上所花費的費用,雙方的親屬等給予的各種名目的費用,都佔有不少的數目。

三、什麼情況下彩禮不返還?

彩禮不返還的情況有: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

法律上對於彩禮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彩禮是男方給付女方的結婚禮金,不同的地區,彩禮的錢是不一樣的。法律上規定了不能以結婚為目的,索要財物,但是對於彩禮,並沒有明確的限制。男方給付彩禮需要量力而行,女方不能過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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