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和嫁粧分別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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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彩禮和嫁粧分別代表什麼?
1、彩禮,常指聘請時給的表示敬意的禮物。日常生活中,也多用於訂婚時,男家給女家的財禮。一般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錢或物。主要包括兩部份:一是物品;二是禮金。這是沒有標準的數字,也沒有硬性的規定,視乎自己或自家的經濟實力和兩人婚後生活的計劃來作綜合考慮,來決定給多少聘禮。
2、嫁粧,是女子出嫁時,孃家為新娘準備的結婚用品,如衣被、傢俱及其他用品。各地、各民族的風俗習慣不同,其所準備的嫁粧也會不同。在古代嫁粧是女人的私人物品,又稱為“陪嫁”。
二、彩禮和嫁粧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對於彩禮,我國法律認為在以下情況下男方請求返還彩禮的,法院應支持:
1、給付彩禮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給付彩禮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沒有共同生活的,而後雙方又離婚的;
3、給付彩禮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導致給付彩禮人生活困難的,而後雙方又離婚的。
對於陪送嫁粧,我國《民法典》認為此時贈與行為,分以下幾種情形:
1、在婚姻登記前的嫁粧,應認定為是女方家人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屬女方個人財產,若離婚的仍是女方個人財產;
2、在婚姻登記後陪送的嫁粧,女方家人若未明確是對某方的個人贈與,則認為是對夫妻的贈與,屬夫妻共同財產;
3、對於婚後贈與,男女雙方可約定各歸所有,或共有。
三、返還彩禮的訴訟時效為多久?
在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要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人民法院會予以支持。這個案件屬於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3年的訴訟時效。
綜合上面所説的,彩禮和嫁粧都是屬於贈與的錢財,但這兩者所贈與的主體是不一樣的,前者為男方贈送,而後者是由女方的父母進行贈送,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不同的情形所處理的方式就會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