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後因為家暴退婚彩禮要退回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6W

訂婚後因為家暴退婚彩禮要退回嗎?

一、訂婚後因為家暴退婚彩禮要退回嗎?

訂婚後因為家暴退婚,彩禮要退回的。

彩禮,有的地方也稱為聘禮、納彩等,通常是男方在結婚前以締結婚姻為目的而向女方贈送的錢物。不少地方有這種觀念:如果女方提出解除婚約,女方要退還男方的訂婚彩禮;如果男方提出,女方就可以不退還。事實上,這種觀念是不合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女方退婚首飾需要折現金退給男方嗎?

首先,婚前男方給與女方的金首飾,屬於一種婚前贈與行為關於退婚這一塊:按照已有案例來看,如果是女方退婚,一般是全額返還男方婚前贈與,因為這種贈與實際上雙方存在一個約定,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一般包括現金及貴重飾品等;

如果是男方退婚,一般是進行協商,退還部分財物。而關於金飾是退黃金還是現金,這個問題一般是協商,一般來説,金飾的價格除了黃金本身的價格外,還存在一個加工費的問題,所以一般金飾的價格都高於同等重量的黃金,而出手金飾的價格勢必以黃金計算,會存在一定的費用。

其實無論是退金飾還是現金都可能涉及一個折價問題;而如果是鑽石白金飾品,就有可能牽扯到一個銷售問題,折價可能更多一些。一般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女方執意退還物品的,也是可以的,不能要求女方強制支付相應的現金。

男女雙方訂婚後由於一些狀況的出現導致退婚的,沒有領結婚證的前提下,無論是現金形式的彩禮還是非現金形式的彩禮都要退回的,因為夫妻關係的法律約定消滅了,可以雙方協商決定退回的財物數額,必要時尋求專業律師的意見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