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法總則彩禮退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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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民法總則彩禮退不退?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民法總則》將廢止。

我們都知道,在《民法典》中,對於離婚彩禮也做出了相關的介紹,夫妻離婚之後,有人認為,應該將彩禮退還,關於《民法典》彩禮退不退?

這個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退回彩禮,男方也可以給予女方一定的精神賠償。雖然法律中對於“彩禮錢”這部分財產並沒有直接的規定,但是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沒有法律規定時,可以適用當地的習慣,但是有一個限制性條件,就是不可以違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説,如果當地有“離婚後退彩禮”的習慣,那麼法律上也會給予支持。

一、離婚後彩禮退不退?

但不是所有條件下的離婚都要退還彩禮,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要求返還彩禮。按照法律規定,返還彩禮的法定條件為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二、返還彩禮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那麼,是不是滿足返還彩禮的法定條件,男方就一定能拿到女方返還的彩禮呢?答案是否定的。要想主張女方返還彩禮,還需要以下幾個證據。其一,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於談婚論嫁的狀態:可藉由雙方的短信、微信等通信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為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需要強調的是,談婚論嫁和談情説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其二,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麼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若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為按照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戀愛對方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其三,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兩委”相關負責人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可以退還彩禮,但是,彩禮是男方在迎娶女方時給予女方家人的補償,每個地方都有一定的嫁娶習俗,如果男方堅持退回彩禮,女方也可以要求離婚後,將嫁粧悉數奉還,雙方進行平等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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