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彩禮錢要退對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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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彩禮錢要退對方嗎?

結婚的時候,也就有離婚的時候。如今很多地區在結婚的時候都會由男方支付一定財物給女方作為結婚彩禮,我們不禁會想離婚的時候是不是要退還彩禮給男方。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就來告訴你離婚彩禮錢要退對方嗎。

一、離婚彩禮錢要退對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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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禮金是否可以返還,以往的司法解釋較為籠統,大概處理原則是禮金是附條件贈與。如果雙方結婚時間尚短,可以“酌情”返還,如果結婚時間已較長,則返還的可能性不大了。有三種情況可以請求返還: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3、禮金是婚前給付的,並且給付的行為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既便司法解釋中規定的如此明確,仍存在法律問題。誠然,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便已經在一起同居了,禮金仍然可以返還,甚至可以説是全部返還,但是,對於婚後一方給付禮金的行為,仍存在法律爭議:

(1)婚後,一方給付另一方禮金,是否共同財產的問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贈與均為共同財產。那麼,一方給付另一方的禮金,也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贈與”,這部分“贈與”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妻雙方對部分財產的“約定”呢?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贈與方還可以拿到禮金的一半;如果是對財產的特別“約定”,則只能屬於受贈方。

(2)婚後,一方父母給付另一方禮,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二、彩禮在離婚時是否要返還

彩禮是以締結婚姻關係共同生活為目的,男女一方向另一方索要一定數量的財物或者金錢。

彩禮的贈與不同於一般的贈與,給付彩禮是附加了一定的條件,即以將來締結婚姻作為給付彩禮的附加條件。同時,將婚姻締結作為贈與彩禮行為生效的附加條件符合民法的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當事人自願贈與彩禮的行為也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把結婚作為贈與彩禮行為生效的附加條件並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因此,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或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當事人要求返還的應當返還應當返還。

不得不説如今因為結婚彩禮而產生糾紛的情況比較多,而多數都是因為雙方最終沒有結婚或者婚後很快離婚,圍繞彩禮退還而展開的。那實踐中夫妻離婚彩禮錢要退對方嗎?此時需要從實際出發,分析具體的情況是否滿足要退婚彩禮的規定,要是滿足,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女方就要退還彩禮給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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