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把女方名字加到房產證上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3W
婚前把女方名字加到房產證上

結婚前就買了房子了,但是女方有點不放心就要求在婚前的時候就要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這樣子做和婚後加名字有什麼區別嗎,房產證加名的情況和步驟是怎樣的呢。本站網小編通過你的問題帶來了“婚前女方要求房產證加名字”的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結婚後把女方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合理嗎?

一、結婚後把女方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是夫妻雙方協商確定的,國家沒有明確規定必須要把對方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的。rn二、我國《新婚姻法》規定個人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屋屬於個人所有,個人婚前按揭購房婚後還貸款的,婚後部分及增值部分屬於夫妻雙方共有的。rn三、根據《新婚姻法》rn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n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n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