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保證書需要經過公證才生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7W

      由於人格逐漸平等,夫妻間為了保障雙方利益,會在婚內簽署保證書。通過協議的方式,對財產進行分割,以此來限制另一方對婚姻的不忠。但婚內保證書有無公證的必要,許多人也並不清楚。其實保證書是不一定必須公證的,無論公不公證,婚內保證書的法律效力是毋庸置疑的,公證所帶來的只是提高效力。

婚內保證書需要經過公證才生效嗎?

      夫妻之間是有互負責任的義務的,若一方違背自己的義務,就會導致雙方關係破裂,產生矛盾,致使離婚。所以,簽署保證書有防患於未然的作用。又或是因為其中一方過錯,為了限制對方犯錯而簽署保證書以保證不再出軌的。

      但,這也不代表每份保證書都是真實有效的。要保證保證書的有效性,要滿足下列幾個條件:

      1、協議是一方真實的意思,沒有虛假,不構成偽造。

      2、內容上沒有違法的相關言論條約。

      3、保證書沒有違反道德上公共上的原則。

      由於我國在《婚姻法》上有關於保證書的條約,所以,雙方在簽署條約時,要注意查看。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在時共同財產及婚前財產的分割等,但不能共同對抗善意第三者。也就是保證書可以對財產劃分進行約定,但不能協議中約定寫出軌就離婚等,如果這樣約定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的。

      而婚內保證書是否需要公證,其實公證只是對保證書效力的大小產生影響,並不影響保證書是否產生效力。作為簽署保證書的雙方,要注意的是使保證書具備法律效力,如何在使保證書具有效力的同時,使之起到相應的約束作用,可以委託律師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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