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小三分手2年後告我重婚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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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跟小三分手2年後告我重婚是否成立?

跟小三分手2年後告我重婚是否成立

和小三分手不算重婚,因為有小三不一定會構成重婚罪,構成重婚罪,必須是和小三再次登記結婚,或者是和小三在一起,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的生活。小三有孩子了可以到法院來進行一個起訴離婚,或者是向法院來起訴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司法實踐中,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可以看到,婚內出軌並有私生子的行為,並不是構成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否觸犯重婚罪,具體要看出軌方與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如是,構成重婚罪;否則,就不構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需要什麼證據?

重婚罪的後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於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 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現在夫妻離婚的原因有多種,第三者插足就是其中的一種,如果第三者明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還與其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就構成了重婚罪,那麼受害方可以到法院起訴,同時受害人還可以要求重婚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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