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方提出離婚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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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病方提出離婚可以嗎?
可以。一方有精神病的,可以協商離婚或訴訟離婚。根據相關規定,一方有精神病,符合以下三種情況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請求法院判決離婚:一方在婚前隱瞞其患有精神病,婚後仍未治癒的;結婚前另一方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但婚後久治未愈的;一方在婚姻期間患上精神病,久治未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丈夫患精神病妻子能否提出離婚
可以提出離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相互扶養義務】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三、辦理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1、協議離婚定義
即自願離婚,指雙方達成離婚合意並通過婚姻登記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制度。
2、協議離婚特點
當人雙方在離婚以及子女和財產問題上意願一致,達成協議;
按照婚姻登記程序辦理離婚登記,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婚姻關係。
3、協議離婚條件
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須為合法夫妻並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願;
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精神病人也可以提出離婚,一般是可以雙方協商之後進行協議離婚,協議離婚的條件包括雙方須為合法夫妻並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願,雙方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