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並要求賠償要符合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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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起訴離婚並要求賠償要符合哪些條件?

女方起訴離婚並要求賠償要符合哪些條件?

1、必須是上述四種情況才可以請求離婚賠償,也就是説必須是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四種情況才可以要求離婚賠償。

2、必須是導致離婚的。雙方沒有離婚的意願,不可以要求離婚賠償。必須是一方要求離婚或者雙方要求離婚,協議離婚或者是去法院辦理離婚的,才可以要求離婚賠償。

3、受害者一方提出離婚的,必須是在離婚時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過錯方提起離婚,無過錯方不想離婚的,也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也就是説,無過錯方不想離婚且也未提起離婚過錯方賠償的,在法院判決離婚後一年內可以再行提起訴訟,請求過錯方提起損害賠償。

4、必須是造成了一定損害。沒有證據證明造成損害的,法院就有可能不會支持離婚賠償的請求。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綜合上面所説的,女方起訴離婚是可以實施的行為,只要有合法的證據證明雙方的感情破裂就可以獲得法院的受理,但如果要求男方給予離婚的賠償,那麼就必須要存在法定的條件,確定女方是屬於受害方,那麼才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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