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類型户籍與非户籍有什麼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一、常住類型户籍與非户籍有什麼區別?

常住類型户籍與非户籍有什麼區別?

常住類型户籍與非户籍有的區別就是法律概念不同。

(一)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户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户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二)户口所在地: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變,户口未變遷的,户口所在地應該和户籍所在地一樣,但由於就業,搬遷,升學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時會形成居住地址,這個時候為了方便,人們把户口遷移到新的常住地址,並辦理了新的户口本,這個時候新的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

常住户口(籍):是指當事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頁“住址”一欄登記的所在地對應的户籍(每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記為常住人口)。非(常住)户籍:是指當事人離開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需要申請領取居住證)的具體地址(只要符合《居住證暫行條件》第2條的規定,就應該向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領取居住證)。

二、常住户口所在地有哪些類型

常住户口所在地類型:是指暫住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屬省內城區、省外城區、省內市轄鎮、省外市轄鎮、省內縣轄鎮、省外縣轄鎮、省內鄉村、省外鄉村、其它所在地類型。

户口所在地

(一)户口所在地,指中國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區。户口所在地是中國特有的概念,有中國管理特色。

(二)涵義

1、户籍所在的地區。

2、一般用“省級 縣(市)級”表示户口所在地。(如:廣東省湛江市)

(三)引申義户口遷出後,户口所在地隨同發生變化,指遷入户口的地區。

日常生活當中,目前我們國家關於户口本的管理規範是有非常明確的要求的,户口本上面的住址就是屬於户籍所在地的住址。如果經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樣的情況之下,那麼可能在訴訟過程當中,涉及到選擇管轄權法院的問題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判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