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方不帶户口本可以辦離婚手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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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一方不帶户口本可以辦離婚手續嗎?

有一方不帶户口本可以辦離婚手續嗎?

協議離婚有一方不帶户口本可辦離婚手續。但不帶户口本的,必須要出具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户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户口簿內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户手續的,户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二、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經程序,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1、大陸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三、起訴離婚前轉移財產犯法嗎

不合法,違背了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並且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登記離婚的手續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並且需要攜帶相關的證件,户口本是必須攜帶的,如果户口本遺失,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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