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按揭買房需要準備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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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按揭買房需要準備些什麼?

一、離婚的按揭買房需要準備些什麼?

離婚的按揭買房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户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户口本;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二、已經離婚按揭買房流程是什麼?

(1)借款人所需條件: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2)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户口原件及複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關係證明)。購房協議書正本。

2、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税納税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3)辦理貸款手續流程:

1、首先,請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2、然後接受銀行對您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3、接下來就可以辦理借款合同,且由銀行代辦保險。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

4、最後剩下的就是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註銷登記。

5、經過以上手續及流程,您就可以通過按揭得到新房子了。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離婚之後按揭買房需要用到的材料和需要遵守的流程有着非常明確的規定。按揭買房是十分重要的事項,需要雙方提供相應的材料來辦理,如果提供的材料不滿足要求,或者是沒有按照相關的流程來辦理的都是不能成功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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