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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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夫妻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一、二婚夫妻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1、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2、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

3、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倆離婚時,再婚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再婚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於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二、籤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後能反悔嗎?

1、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離婚協議並在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的,就財產分割問題達成的協議,屬於民事合同。離婚後一年內一方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經審理未發現離婚分割財產有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行為的,對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依法予以駁回。”

2、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構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定位為民事合同。既然屬於民事合同,對雙方就有一定的約束力,不能隨便反悔;其次規定了時間限制,限於離婚後一年內,超過這個時間則不予保護;最後規定了支持當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財產訴訟請求的幾種情況,即離婚分割財產有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行為,除此以外,對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應予駁回。

離婚可以籤協議分割財產,也可以去法院起訴分割,夫妻倆離婚簽署財產協議後,也是可以反悔的,此時需要去法院起訴,由法院重新分割財產,辦離婚手續時,夫妻倆必須明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個人財產,因為這兩部分財產的分割方式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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