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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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怎麼判?

對於男方出軌導致離婚的,在進行離婚財產分割時可由雙方協商,無過錯方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過錯方進行一定的賠償,包括精神損失和共有財產的賠償。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一方出軌,離婚財產的分割應遵循的規定:

1、雙方協商決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説,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男女平等。

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上述規定,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因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無過錯方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過錯方進行一定的賠償,包括精神損失和共有財產的賠償。

在離婚案件中,如果是男方出軌的就算是男方婚內有過錯,那麼是可以多分一些離婚財產,並且可以向過錯方提出賠償,財產賠償或者精神賠償都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男方出軌才可以申請賠償否則是沒用的。

如果是男女雙方想要解除婚姻關係的,並且其中一方存在法定的離婚過錯的情形,那麼無過錯的一方就可以請求在離婚的時候將財產多分割給自己一點,如果是男女雙方無法就財產分割的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的,此時就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相應的財產分割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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