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家暴全職太太該如何保護自己
最近和全職太太相關的話題又引起熱議。
但討論大多集中於經濟補償、再就業等問題。
不要忘了,比生活中的焦慮、抑鬱更痛苦的,是來自枕邊人的家庭暴力。
那些遭受過家庭暴力的全職太太紛紛表示,這輩子再不會選擇結婚了。
她們除了滿身醒目的傷痕,還烙下嚴重的精神創傷。
有位女士説,看到陌生男性抬手打電話,心裏都會突然一緊,感覺又要被打了……
家暴永遠是一個沉痛的話題。
全職太太一旦遭遇家暴,在丈夫控制的場所內,往往很難逃避。
況且她們沒有工作,只能一邊照顧孩子,一邊忍受着丈夫的情緒、憤怒乃至暴力。
面對家暴,我們到底該如何保護自己?
一、報警舉報對方故意傷害或者虐待自己,警察的詢問筆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此外要注意被家暴時不要進一步激怒對方,作為全職太太在家庭中處於弱勢地位,儘可能減少自己受到的傷害。
如果被對方毆打之後,經鑑定符合輕傷以上標準,或者被對方施以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則可以追究施暴方的刑事責任。
二、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要向法院申請,如果被對方恐嚇、威脅,也可以讓公安機關、居委會、村委會等代為申請。
一旦我們申請成功,可以讓施暴者強制搬家,禁止施暴者騷擾、跟蹤自己,違反保護令還會被罰款、拘留。
保護令很強大,並且我們有成功的申請案例,需要法律幫助可以和我聊聊。
有暴力傾向的人往往難以悔改,與對方一刀兩斷是保護自己最好的辦法。
根據《民法典》規定,在家庭中負擔較多的全職太太,在離婚時可以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
由於對方存在家暴情節,還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方面也會傾向於無過錯方。
所以不要害怕離開這個男人就活不下去,也不要盲目相信對方能夠改過自新。
乾貨筆記:遭遇家暴要保全哪些證據?
1、當事人的悔過書、保證書
2、子女、家人、鄰居的證人證言
3、向公安機關、人民調解組織、婦聯組織、庇護所、村委會尋求救護的記錄
4、報警記錄、警察的詢問筆錄
5、就診的證明、報告,如病例、X光片等
6、錄音、錄像等證據
這屆全職太太有太多焦慮。
做家務、照顧小孩,全年無休。
擔心時間長了和老公逐漸失去共同話題,擔心被社會淘汰,再就業艱難。
生活已經這樣蒼白了,難道還要在家庭暴力中戰戰兢兢?希望婚姻中被家暴的女人再果敢一點,希望施暴者能夠重拾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