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共同財產指什麼2023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5W
婚後共同財產指什麼2023

一、婚後共同財產指什麼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具有平等的處理權。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6)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外的收益;

(7)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8)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未明確約定只歸一方的。

二、婚前可以對婚前婚後取得的財產歸屬進行約定嗎

可以,但需採用書面形式。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七條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款所稱“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

通常來説,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只限於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後所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所有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謂婚後所得的財產,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係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