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遺產繼承後後悔了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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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遺產繼承後後悔了怎麼處理?

一、在法院放棄遺產繼承後悔了怎麼辦

遺產分配前可以提出繼承要求,遺產分配後就不能提出繼承要求了。

1、在遺產處理前,將根據法院決定是否可以恢復繼承遺產。因為在遺產處理前,還沒將遺產進行分配,所以這個時候要求恢復繼承遺產還是來得及的,但是畢竟是繼承人自己的做法不當,所以將要受到其他的限制。即法院可以根據棄權一方提出恢復繼承的理由,進行判斷,從而決定是否可以繼續參與遺產分割。

2、在遺產處理後,繼承人將不再享有分割遺產的權利。在遺產被處理之後,遺產就已經被分割完成,如果其他人想要再分割的話,那麼將要耗費較大的功夫,並且對其他未棄權的繼承人來説,也是極不公平的。因此,在遺產處理之後要求分割遺產的,將不再享有繼承權。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二、隱瞞遺囑是否犯罪

隱瞞遺囑不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拿到遺囑不告之其他子女不算犯罪,遺囑屬於單方法律行為,如果遺囑內容不涉及其他子女一樣具有法律效力。當然,如果隱瞞遺囑真相,侵害其他當事人的權益,屬於侵權行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遺囑自遺囑人死亡之日起開始執行,其過程大致如下:

(一)、出示遺囑,向有關人員公佈遺囑內容;

(二)、編制遺產清冊,並予宣佈;

(三)、繼承人或其他人對遺囑沒有爭議時,把遺產按遺囑的要求進行處理。

三、被繼承人訂立遺囑可以撤銷嗎

遺囑的撤銷是立遺囑人取消自己所立的遺囑。取消原遺囑,遺囑的內容即無效。遺囑的變更、撤銷方法有下列幾種:

(一)、以書面形式明示變更或撤銷原遺囑;

(二)、以立新遺囑的方式變更或撤銷原遺囑。

放棄遺產繼承是個人單方面的法律行為,不需要徵求其他繼承者的同意,放棄繼承遺產不能享有被繼承人的遺產,也無需繳納繼承遺產的税金,已經放棄遺產繼承資格想要重新繼承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分配前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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